我以前的单位属于劳务派遣性质,我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这符合劳动法吗?
针对您提出的“以前的单位属于劳务派遣性质,辞职期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符合劳动法”的问题,我们先给出最直接的结论。劳务派遣单位未为您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符合相关规定。1.若您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合法劳动关系:根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需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未缴纳即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若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由用工单位代缴:需确认用工单位是否实际履行代缴义务,未代缴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仍需承担补缴责任。3.若您属于非城镇户籍或灵活就业身份:部分地区对非城镇户籍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有弹性规定,但劳务派遣单位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不得无故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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