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和解申请屏蔽信息是什么
民事案件和解申请屏蔽信息中,当事人常因操作不当导致申请失败,以下是需规避的错误行为:
1. 未区分“和解阶段”盲目申请:如案件未作出裁判时,直接申请屏蔽尚未生成的裁判文书,导致法院无法受理;
2. 申请材料缺乏针对性:仅笼统主张“需保密”,未提供具体的隐私/秘密证明(如商业秘密的权属证书、个人隐私的敏感程度说明),被法院以“理由不充分”驳回;
3. 忽视和解协议的关联性:和解协议中未提及“信息屏蔽”,仅以口头约定申请屏蔽,法院因无协议依据不予支持;
若您曾因错误操作导致申请失败,可咨询律师调整申请策略,避免再次走弯路。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民事案件和解申请屏蔽信息的处理结果受特殊情况影响较大,以下是需关注的例外情形:
1. 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若和解案件涉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如消费者起诉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后和解),即使当事人申请屏蔽,法院也可能因“公共知情权优先”不予准许,仅可屏蔽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保留案件的基本事实与处理结果;
2. 已被第三方转载的信息:若案件信息已被裁判文书网以外的平台(如新闻媒体、法律数据库)转载,法院仅能屏蔽自有平台的信息,无法要求第三方删除,当事人需额外通过“侵权投诉”方式处理;
3. 存在执行异议的案件:若和解协议签订后,案外人对和解内容提出执行异议(如主张和解协议侵犯其债权),法院会暂停信息屏蔽申请的审查,待异议处理完毕后再决定是否准许。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民事案件和解申请屏蔽信息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定,以下结合具体法条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民事案件和解(尤其是调解类和解)符合上述第三项的核心要件,当事人申请屏蔽时,法院会审查和解协议的自愿性与合法性,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确有保护隐私或商业秘密的必要,可裁定屏蔽相关信息。结论:和解案件的信息屏蔽需以“调解结案”或“隐私/秘密保护”为核心依据,法院会结合个案情况判断是否准许。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民事案件和解申请屏蔽信息是当事人在和解后对案件信息公开的特殊处理需求,下面为您拆解不同情况的具体内容:
民事案件和解申请屏蔽信息是指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后,向法院申请隐藏或限制案件相关信息(如裁判文书、庭审记录等)公开的行为。
1. 若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作出裁判,双方达成和解并申请撤诉后,可同步申请屏蔽已公开的立案信息、庭审公告等程序性信息;
2. 若案件已作出裁判文书且已公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可申请屏蔽裁判文书中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具体条款;
3. 若和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信息保密”条款,当事人可依据协议向法院申请屏蔽与和解内容相关的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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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区分“和解阶段”盲目申请:如案件未作出裁判时,直接申请屏蔽尚未生成的裁判文书,导致法院无法受理;
2. 申请材料缺乏针对性:仅笼统主张“需保密”,未提供具体的隐私/秘密证明(如商业秘密的权属证书、个人隐私的敏感程度说明),被法院以“理由不充分”驳回;
3. 忽视和解协议的关联性:和解协议中未提及“信息屏蔽”,仅以口头约定申请屏蔽,法院因无协议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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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若和解案件涉及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公共利益(如消费者起诉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后和解),即使当事人申请屏蔽,法院也可能因“公共知情权优先”不予准许,仅可屏蔽当事人的个人信息,保留案件的基本事实与处理结果;
2. 已被第三方转载的信息:若案件信息已被裁判文书网以外的平台(如新闻媒体、法律数据库)转载,法院仅能屏蔽自有平台的信息,无法要求第三方删除,当事人需额外通过“侵权投诉”方式处理;
3. 存在执行异议的案件:若和解协议签订后,案外人对和解内容提出执行异议(如主张和解协议侵犯其债权),法院会暂停信息屏蔽申请的审查,待异议处理完毕后再决定是否准许。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民事案件和解申请屏蔽信息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定,以下结合具体法条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民事案件和解(尤其是调解类和解)符合上述第三项的核心要件,当事人申请屏蔽时,法院会审查和解协议的自愿性与合法性,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确有保护隐私或商业秘密的必要,可裁定屏蔽相关信息。结论:和解案件的信息屏蔽需以“调解结案”或“隐私/秘密保护”为核心依据,法院会结合个案情况判断是否准许。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民事案件和解申请屏蔽信息是当事人在和解后对案件信息公开的特殊处理需求,下面为您拆解不同情况的具体内容:
民事案件和解申请屏蔽信息是指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后,向法院申请隐藏或限制案件相关信息(如裁判文书、庭审记录等)公开的行为。
1. 若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未作出裁判,双方达成和解并申请撤诉后,可同步申请屏蔽已公开的立案信息、庭审公告等程序性信息;
2. 若案件已作出裁判文书且已公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可申请屏蔽裁判文书中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具体条款;
3. 若和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信息保密”条款,当事人可依据协议向法院申请屏蔽与和解内容相关的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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